在建築工程案件中,「工程延誤」是最常見的糾紛之一。
不論你是業主、承包商、營造商,只要工期延後,經常就會衍生金錢損失、工期追加、甚至需負違約責任。
但並不是只要延後完工,就一定算違約。
工程延誤是否成立,需要依照法律與契約逐步判斷。
這篇文章將帶你了解工程延誤的判定方式,以及遇到延工時該如何處理。
一、工程延誤不一定等於違約!要先看契約怎麼寫
工程是否違約,最關鍵的依據是雙方的「工程契約」。
必須先確認以下內容:
1. 契約是否明定工期
例如:
明確寫完工日期
明確寫工期天數
寫明開工日、停工日、完工日
如果有明確記載,認定違約就相對簡單。
2. 契約中是否有「工期展延」條款
常見展延理由包括:
天災、颱風、豪雨
政府停工公告
材料短缺(需證明非承包商可控制)
設計變更、追加工程
業主延遲付款、未提供現場或設備
工地不可歸責承包商之障礙
只要符合展延條件,就不算違約。
二、判斷是否違約的核心:延誤原因是誰造成的?
即便延後完工,還是要確認責任歸屬。
⚠️ 以下情況通常是承包商負責
承包商管理不當
施工人力不足、排程不當
技術問題反覆返工
材料準備不當
無合理理由怠工
這些情況通常屬於承包商可避免、可控制的遲延,可能構成違約。
⚠️ 以下情況通常不算承包商違約
業主未按時付款,導致停工
業主未提供設計圖、場地或設備
追加工程導致工期延長
天災、不可抗力因素
政府要求停工
材料全球缺貨(需有證據)
此時承包商可主張「合法展延」,不屬遲延責任。
三、工程延誤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
1. 違約金
契約若有約定延誤一天罰多少,業主要求違約金就有依據。
例如:
每延後一天罰 X 元
違約金上限不得超過工程總價一定比例
法院通常會依約判定,除非金額明顯過高。
2. 損害賠償
若延誤造成業主額外費用,承包商可能需賠償:
租金延長
仓儲增加
額外監造費用
裝潢或廠房進駐延後造成的商業損失(需證明)
3. 工程終止權
如果延誤非常嚴重,業主有可能:
單方終止契約
要求承包商負擔補修費
請第三方接手並向承包商求償
這類案件在法院中很常見。
四、遇到工程延誤時,雙方該如何處理?
(1)蒐集證據
施工日誌
監造紀錄
工地照片
變更設計紀錄
付款證明
這些都會是判定責任的重要依據。
(2)先行協商或請律師介入
工程案件通常相當複雜,協商比起訴訟更有彈性。
若協商不順,律師可協助:
寄發存證信函
主張展延或過失責任
提供訴訟策略評估
(3)必要時進入訴訟程序
法院會調查:
契約內容
延誤原因
雙方責任比例
是否需要鑑定
工程鑑定常是訴訟中的關鍵。
結語:工程延誤是否違約,要看契約與責任歸屬
工程延誤不一定算違約,
必須考量:
契約怎麼寫
延誤原因是否合理
責任在業主還是承包商
若你正面臨工程延遲、停工或履約爭議,建議儘早讓律師協助釐清責任並保留證據,才能保障你的權益。
